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七十一条有效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外的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乡规划执法巡查制度和巡查责任追究制度、城乡规划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工作信息共享平台,采取网格化管理等措施监控建设项目。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