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29,910 部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个人信息» 命中 37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5 部提到«个人信息»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46 篇提到«个人信息»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17年3月15日206 条
    • 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 地方法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43 条
    • 第八条(九)要求对个人信息以及隐私保密;
  • 地方法规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1年5月26日55 条
    • 第十八条(六)要求对个人信息以及隐私保密;
  • 地方法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4年3月27日77 条
    • 第十一条(五)要求对个人信息和隐私、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 2012年11月22日708 条
    • 第七十六条(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 第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不公开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的,可以在起诉书、询问笔录等法律文书、证据材料中使用化名代替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个人信息。但是应当另行书面说明使用化名的情况并标明密级。
    • 第三百九十四条关于被害人姓名、住址、联系方式、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是否在案及羁押处所等问题,人民检察院应当在起诉书中列明,不再单独移送材料;对于涉及被害人隐私或者为保护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人身安全,而不宜公开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可以在起诉书中使…
  • 地方法规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2年11月29日68 条
    • 第三十五条(七)违法提供用户个人信息和使用邮政业务情况;
  • 地方法规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9年7月31日28 条
    • 第四条(五)建立废旧金属收购市场、单位和个人信息记录制度;
  • 地方法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0年1月21日60 条
    • 第五十二条(五)泄露捐赠人、被救助人个人信息或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 第二十条慈善组织和其他组织对捐赠人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保密。未经捐赠人同意,不得向社会公开。
  • 地方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1年9月18日48 条
    • 第四十五条(六)擅自泄露捐赠人、被救助人个人信息或者隐私,造成侵权后果的;
  • 地方法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50 条
    • 第三十三条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老年人的个人信息与隐私,应当予以保护。
  • 地方法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78 条
    • 第七条(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
  • 地方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布 —26 条
    • 第二十五条(四)向案件当事人泄露案情或者泄露举报人、控告人个人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
    • 第八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人、控告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控告人。
  •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2012年12月20日548 条
    • 第二百一十条决定对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采取不公开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的,审判人员应当在开庭前核实其身份,对证人、鉴定人如实作证的保证书不得公开,在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中可以使用化名等代替其个人信息。
    • 第二百零九条审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出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应当采取不公开其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或者不暴露其外貌、真实声音等保护措施。
  • 地方法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5年5月29日44 条
    • 第四十二条(三)泄露在沿海边防治安管理工作中知悉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 地方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0年7月30日45 条
    • 第十五条学校和教师应当对未成年学生的家庭状况、经济条件、成长经历、心理健康咨询情况等个人信息保密。
  • 地方法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9年11月23日46 条
    • 第十九条特种行业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删改、传播或者非法使用视频监控录像资料,不得透露相关个人信息。
  • 地方法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6月3日46 条
    • 第十九条特种行业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删改、传播或者非法使用视频监控录像资料,不得透露相关个人信息。
  • 地方法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9年3月29日46 条
    • 第十九条特种行业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删改、传播或者非法使用视频监控录像资料,不得透露相关个人信息。
  • 地方法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9月29日44 条
    • 第十八条特种行业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删改、传播或者非法使用视频监控录像资料,不得透露相关个人信息。
  •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3年10月24日124 条
    • 第二十九条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者应当依法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