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章 民事权利第一百一十一条已废止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一百一十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