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
- 制定机关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公布日期
- 2025年10月20日
- 施行日期
- 2026年1月1日
- 条文数
- 23 条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25年8月22日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5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条例所称网格,是指在城市社区、农村以及其他特定空间区划之内划分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单元,包括城市社区网格、农村网格、专属网格。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引导和组织村(居)民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鼓励和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将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应当明确网格化服务管理机构,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联动处置、跟踪反馈、监督检查、宣传引导等工作。
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信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和机构(以下统称网格联动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供水、燃气、供热、供电、通信和物业服务等单位(以下统称网格服务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网格内相关服务工作。
市、县(市)、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机构可以通过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培育、引导社会组织实施网格化服务项目。
鼓励和引导国家机关人员、企业事业单位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新就业群体等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
县(市)、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建、政法综治、民政、城管、信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等各类网格进行统一整合。相关部门应当依托统一网格开展工作,不再另行单独划分。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农村网格原则上以村民小组为基础划分,综合考虑地域范围、村民居住形态、村庄建设布局等因素。
规模较大、相对独立、主体明确的产业园区、商务楼宇、商圈市场、公园景区以及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单位可以单独设置专属网格。专属网格的划分标准、服务管理事项和管理办法,由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城中村、村改社区、搬迁安置社区等区域,可以结合人口分布、区域特点、管理现状等因素合理划分网格。
网格长是所在网格的服务管理工作的总责任人,统筹协调网格内有关人员和事务。网格员是在网格中具体从事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承担日常巡查、信息采集、问题线索报告、应急调处、法治宣传等工作。
网格长、网格员的配备、调整、考核、激励等事项的具体办法,由县(市)、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
(一)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治安管理、婚姻家庭、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基础信息采集。依法采集、登记、核实网格内的实有人口、房屋、单位和标准地址等基础数据、动态信息;
(三)社情民意收集。收集村(居)民的意见、建议,反映群众诉求;
(四)安全隐患排查。走访巡查网格内居民、单位、场所,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生产、电信诈骗、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卫生健康、非法金融活动、燃气电力、防灾防汛、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的问题隐患;
(五)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排查上报网格内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化解处置工作;
(六)关心帮扶特殊人群。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做好特殊人群的走访服务、关心关爱、帮扶救助等工作;
(七)民生事项服务。协助办理公共事务、开展公益活动、代办公共服务事项;
(八)社会治安防控。协助做好网格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等工作,指导群众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九)其他需要通过网格开展的服务管理事项。
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准入分类目录。县(市)、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分类目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清单,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报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对确需新增纳入网格的事项或者已经纳入网格、不再适宜由网格承担的事项,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交县(市)、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主管部门审核,经批准后方可纳入或者退出,并报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纳入清单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网格联动部门应当配备专门人员处置化解,提供必要的政策咨询、教育培训、业务指导、信息支持和经费保障。
未纳入清单的事项,有关部门不得要求网格员办理或者协助办理。网格员有权拒绝网格服务管理事项清单以外的工作。
网格联动部门应当及时将网格化服务管理有关业务信息、数据资料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对接融合,实现数据共享共用。
网格化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网格化信息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信息数据安全。
网格化服务管理机构应当与网格联动部门、网格服务单位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联动处置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突发事件、重大安全隐患以及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等复杂疑难问题。
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办理实行限时办结制度,相关责任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反馈。未能按时办结的,应当向分流、交办事项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机构书面说明原因。
(一)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二)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三)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塞责;
(四)态度蛮横、行为粗暴或者故意刁难服务管理对象;
(五)其他违反网格化服务管理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