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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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命中 2,619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11 部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税务部门文件里还有 159 篇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财税文件、部门规章等。属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效力位阶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2002年8月27日12 条
    • 第六条(六)行政处罚是否显失公正;
  • 地方法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7月31日45 条
  •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8月31日99 条
    • 第八十五条依照本法规定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未作出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0年4月29日126 条
    • 第一百零一条依照本法规定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未作出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地方法规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8月25日40 条
    • 第三十四条公园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公园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地方法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3月25日56 条
    • 第五十四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已经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的,从其规定。
  • 地方法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9月29日30 条
    •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已经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的,从其规定。
    •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12月21日53 条
    • 第五十条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规定,由综合执法部门实施的,从其规定。
  • 地方法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11月26日40 条
    • 第三十条对单用途卡经营活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下列部门负责实施(以下统称行政处罚实施部门):
    • 第三十三条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或者报送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由行政处罚实施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八条行业主管部门发现经营者在单用途卡的发行、兑付、预收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采取约谈、出示风险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涉及需要由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 地方法规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8月1日38 条
    • 第三十三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纳入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实施;未纳入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实施。
  • 地方法规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10月8日53 条
    • 第三十六条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布。
    • 第三十六条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制定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 行政法规国务院公布 2001年10月25日27 条
    • 第二十四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二十五条依照本条例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所收取的罚款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 地方法规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12月2日35 条
    • 第五十三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应当由其他执法主体实施的,从其规定。
  • 地方法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3月29日51 条
    • 第三十八条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地区,可以依法将部分消防行政处罚权纳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
    • 第三十七条消防救援机构和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加强在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消防行政处罚、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火灾事故调查、消防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
  • 地方法规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11月30日84 条
    • 第七十八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未作出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地方法规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12月8日42 条
    •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应当由其他执法主体实施的,从其规定。
  • 地方法规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3年8月10日55 条
    • 第五十三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应当由其他执法主体实施的,从其规定。
  • 地方法规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24年8月27日43 条
    • 第四条承接草原行政处罚权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依照规定范围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牧区、休牧期草原放牧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承接草原行政处罚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可以处以每个羊单位三百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草原使用者或者承包经营者超过核定的载畜量放牧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承接草原行政处罚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并限期出栏:
  • 地方法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7月28日37 条
    • 第二十七条调查终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作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 第二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简单的违法行为,依法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按照规定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 第二十七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符合举行听证的条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依法组织听证。
  • 地方法规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9月26日67 条
    • 第六十三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未作出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