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29,910 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政处罚» 命中 8,324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11 部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337 篇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地方法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10年4月13日65 条
-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地方法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8年1月19日46 条
- 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家庭暴力案件,及时制止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对施暴者予以批评、训诫;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立案侦查。
-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广告、商标、展览橱窗、商品名称、包装、装潢及其他媒介中含有歧视或者侮辱妇女内容的,由工商、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组织、胁迫、诱骗女性未成年人表演恐怖、残忍、淫秽、色情节目,或者组织、胁迫、诱骗、利用女性未成年人、女性残疾人从事街头乞讨等损害其身心健康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4年8月20日37 条
-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有关行政违法案件时,必须有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并出示执法证件;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
- 河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0年7月30日46 条
- 第三十一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由监督检查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地方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50 条
-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湖北省环境保护条例已废止地方法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6年12月1日43 条
-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对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超过法定期限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四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四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1994年12月2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12月3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我省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12月1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 地方法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47 条
-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侵害妇女权益,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由有关部门分别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地方法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36 条
-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59 条
- 第五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4年9月25日21 条
- 第二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0年7月30日38 条
-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40 条
-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四川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已废止地方法规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38 条
-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或对人事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呼和浩特市土地管理条例已废止地方法规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0年12月20日77 条
-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9月12日154 条
- 第一百一十二条对抽查检测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检验。抽查检测结果确定有关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 修改、废止的决定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3年8月14日无条文结构
- 三十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七条:“本条例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已依法调整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实施。”
- 修改、废止的决定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5年8月25日无条文结构
- 4.将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11月29日21 条
- 第二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10月11日51 条
-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市或者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纳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的,由市或者区(市)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实施。
- 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已废止地方法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3月28日37 条
-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有关行政违法案件时,必须有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并出示执法证件;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