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已废止违反本办法规定,侵害妇女权益,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由有关部门分别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