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