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29,910 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政处罚» 命中 1,107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11 部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337 篇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广东省行政复议工作规定已废止地方法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3年7月25日21 条
- 第十一条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受理;上一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申请人也可以选择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该行政机关依法受理。
- 地方法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41 条
- 第四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已废止地方法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2年10月13日38 条
-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废止行政法规国务院公布 1987年4月28日28 条
-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1998年9月6日14 条
- 第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
- 地方法规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64 条
- 地方法规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62 条
- 第五十九条经营者有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被暂扣车辆超过30日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理。
- 地方法规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12月29日62 条
- 第五十八条经营者有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被暂扣车辆超过30日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理。
- 地方法规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4月26日65 条
- 地方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0年1月14日32 条
- 陕西省民营科技企业条例已废止地方法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35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