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第四章 处罚程序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