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29,910 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政处罚» 命中 4,302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11 部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337 篇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地方法规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6月7日33 条
- 地方法规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10月9日44 条
- 第四十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依法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依法实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执法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
- 地方法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12月29日38 条
- 第三十七条大足石刻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与文物、旅游、林业、市政、园林绿化和除大气污染外的环境保护管理活动有关的行政处罚,由大足区文化旅游部门实施。
- 地方法规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3年10月26日26 条
-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草畜平衡日常监督检查、村级草原管护员的管理、对违反草畜平衡规定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指导督促村委会制定村规民约等工作。
-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草原使用者或者承包经营者超过核定的载畜量放牧的,按照《甘肃省草原条例》的相关规定,由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承接草原行政处罚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并限期出栏:
-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超过核准载畜量放牧的,根据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减畜方案,应当采取措施,要求超载农牧户限期出栏或者适时增加饲草饲料进行半舍饲、舍饲圈养,达到草畜平衡目标。对违反草畜平衡规定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指导督促村委会制定相关内容的村规民约。
- 地方法规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24年6月11日87 条
- 地方法规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24年12月6日64 条
- 地方法规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8月7日52 条
-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职权,由市、旗县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实施,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区域,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
- 地方法规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25年8月21日50 条
- 第十九条自治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在线监管平台,对供热经营企业的供热情况实时监控,在线实时监控的数据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 地方法规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12月8日32 条
- 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制定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和分类检查事项目录,以及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不予处罚、免予处罚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
- 地方法规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12月30日100 条
- 第九十六条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九十日内移交区人民政府依法管理和处置。
- 地方法规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6年4月15日25 条
-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造成民事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违反相关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地方法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6年7月23日56 条
-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等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湿地有关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对破坏湿地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湿地有关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发现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或者接到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依法查处,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擅自占用省级重要湿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湿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修复湿地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按照违法占用湿地的面积,处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人不停止建…
- 地方法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0年5月14日39 条
-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市交通执法总队、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后,取回暂扣物品。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经公告三个月后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市交通执法总队、区道路运…
- 第三条浦东新区以及闵行、宝山、嘉定、金山、松江、奉贤、青浦、崇明等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本条例的规定实施行政…
- 第三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市运输管理处)和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市交通执法总队)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市运输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本市道路运输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直接对黄浦、徐…
- 地方法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3月31日71 条
- 第六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本条例规定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未作出的,上级主管部…
- 地方法规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0年6月18日46 条
- 第四十四条因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受到罚款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可以向实施该行政处罚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参加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相关的社会服务,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违法行为和社会服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安排其参加相应的社会服务;违法行为人参加并完成相应的社会服务,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可以依…
-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11月4日87 条
- 第八十二条除本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外,本章规定由交通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措施,可以依照本法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由公路管理机构行使。
- 地方法规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9年6月28日47 条
-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相应的行政执法部门,或者依法设置综合执法机构,在前款规定的执法领域实行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