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条

有效

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除给予行政处罚外,由市物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信用记录记入企业和物业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并予以通报。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