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郁南无核黄皮产业促进条例
- 制定机关
-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公布日期
- 2025年12月18日
- 施行日期
- 2026年1月1日
- 条文数
- 34 条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25年10月29日云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25年12月4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
本条例所称郁南无核黄皮,是指在国家公告的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种植的,符合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技术要求的无核黄皮。
郁南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郁南无核黄皮产业发展促进工作,将郁南无核黄皮产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产业扶持政策体系,将郁南无核黄皮产业发展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郁南县行政区域内的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市、郁南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郁南无核黄皮产业发展促进的相关工作。
市、郁南县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林业、中医药、气象、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郁南无核黄皮产业发展促进的相关工作。
支持村(居)民委员会通过组织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途径,引导村(居)民参与郁南无核黄皮产业发展促进工作。
郁南无核黄皮产业有关行业协会应当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行业经营者依法竞争、合规经营、绿色发展,推动行业诚信建设;为会员提供生产、营销、信息、技术、培训、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加强对行业运行态势的研究分析和预测预警,定期收集、分析并发布郁南无核黄皮鲜果收购价格、加工企业需求等市场信息,通过引导农户与加工企业签订中长期购销协议等途径,促进价格稳定和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郁南无核黄皮产业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发展目标、产业布局、扶持政策等内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农业发展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相衔接。
郁南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郁南无核黄皮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方案。
郁南无核黄皮产业发展规划批准后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和镇、村(社区)专门场所等向社会公告,并在政府网站长期公布。
郁南无核黄皮产业发展规划公布后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编制程序进行并报送审批。
郁南县行政区域内的镇人民政府编制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时,应当结合郁南无核黄皮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种植、加工、仓储、冷藏保鲜、交易场所等有关用地。
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业基于创新技术成果和良好实践经验,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郁南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由农业、科技、食品加工、电子商务、品牌建设等领域专业人才组成的技术指导队伍,向郁南无核黄皮生产经营者宣传普及种植、采摘、保鲜、加工、贮藏、运输、品牌建设等专业知识,提供技术咨询、培训、指导、先进技术推广等服务。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设与郁南无核黄皮产业相关的专业课程,培育郁南无核黄皮产业专业人才。
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针对郁南无核黄皮产业特点,创新推出普惠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方式,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增加信贷投放,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鼓励保险机构根据郁南无核黄皮产业发展的需要,开发郁南无核黄皮气象指数保险等保险品种,帮助郁南无核黄皮生产经营者提升抵御风险能力。支持郁南无核黄皮生产经营者参加政策性保险或者商业保险。
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及个人依法建立郁南无核黄皮良种繁育基地,开展新品种选育和繁育技术科学研究。
销售的郁南无核黄皮苗木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附有符合法定标注内容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标签和使用说明内容应当与销售的苗木相符。调运郁南无核黄皮苗木,应当依法取得植物检疫证书。
郁南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推广郁南无核黄皮标准化种植技术,支持郁南无核黄皮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完善种植基地的道路、供水供电、喷(滴)灌设施等基础设施。
鼓励和支持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和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小型挖掘机等现代化农业机械设备,提升郁南无核黄皮种植智能化、机械化、数字化水平。
郁南无核黄皮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等规定,科学合理使用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的规定;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业投入品危及郁南无核黄皮质量安全。
郁南无核黄皮种植者发现新型病虫害或者疑似检疫性病虫害时,应当及时采取防止病虫害扩散的控制措施,并向郁南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报告。
市、郁南县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结合生产需要,组织开展郁南无核黄皮气候品质评定工作。
郁南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最早采摘日期的宣传,引导生产经营者科学合理采摘郁南无核黄皮。
鼓励和支持郁南无核黄皮产业有关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其会(社)员不早于最早采摘日期采摘郁南无核黄皮。
供销合作社应当发挥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作用,开展面向郁南无核黄皮中小农户、加工企业等主体的农产品全程冷链服务,保障郁南无核黄皮产品流通。
鼓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个人建设果品专用冷库、现代气调库等贮藏保鲜设施,发展冷链运输,建立完善从产地到市场的郁南无核黄皮冷链运输体系。
鼓励郁南无核黄皮生产经营者与仓储物流企业合作,提供产地加工包装、质量检测、贮藏养护与运输配送等一体化物流服务。
市、郁南县人民政府应当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招商引资信息咨询、政策指导、项目推介等服务,积极引进郁南无核黄皮加工、包装等全产业链企业,引导企业入园聚集发展,壮大产业集群。
从事郁南无核黄皮包装、保鲜、销售、收购、储存、运输和加工等活动的生产经营者所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包装材料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以及其他质量安全规定。
禁止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郁南无核黄皮鲜果等作为郁南无核黄皮加工产品的原料。
市、郁南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举办或者支持举办郁南无核黄皮产品展销活动,组织郁南无核黄皮生产经营者参加国内外展销会、交易会、博览会,为其开拓国内外市场、开展市场营销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
鼓励郁南无核黄皮生产经营者采取直播带货、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现代营销体系,创新商业模式,推动品牌建设和产品营销,拓宽销售渠道。
鼓励和支持郁南无核黄皮个体种植户成立家庭农场,引导家庭农场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企业。
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合作社生产经营规范,为社员提供统一技术标准、培训指导、物资供应、产品销售等服务。
鼓励和支持郁南无核黄皮生产经营者之间采取订单生产、合作经营等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组建产业联合体或者产业集团。
鼓励和支持郁南无核黄皮生产经营者依托区域公用品牌创建企业特色品牌。鼓励郁南无核黄皮生产经营者积极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
使用郁南无核黄皮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生产者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获准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应当在其生产的郁南无核黄皮产品的标识、标签、说明书或者广告上注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一)擅自使用或者伪造郁南无核黄皮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及专用标志;
(二)伪造、擅自制造郁南无核黄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郁南无核黄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
(三)其他侵犯郁南无核黄皮知识产权的行为。
从事郁南无核黄皮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对其收购的郁南无核黄皮进行混装或者分装后销售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建立健全郁南无核黄皮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等制度。
市、郁南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承诺达标合格证有关工作的指导服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市、郁南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制定郁南无核黄皮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开展郁南无核黄皮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市、郁南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郁南无核黄皮质量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及时通报和共享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
市、郁南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进郁南无核黄皮产业与历史文化、特色旅游、健康养生、中医药、林下种养殖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郁南无核黄皮主题公园、特色镇村等,发展旅游休闲项目,提高郁南无核黄皮产业综合效益。
郁南县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设郁南无核黄皮品牌展示馆和产品体验地,并根据当地实际开展郁南无核黄皮采摘体验等特色文旅活动。鼓励和支持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大郁南无核黄皮产业及文化的宣传报道,提升郁南无核黄皮品牌影响力。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伪造、擅自制造郁南无核黄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郁南无核黄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