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市、郁南县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相关人才政策,引进、培育郁南无核黄皮产业领军人才、创新人才、技能人才和实用人才。
郁南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由农业、科技、食品加工、电子商务、品牌建设等领域专业人才组成的技术指导队伍,向郁南无核黄皮生产经营者宣传普及种植、采摘、保鲜、加工、贮藏、运输、品牌建设等专业知识,提供技术咨询、培训、指导、先进技术推广等服务。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设与郁南无核黄皮产业相关的专业课程,培育郁南无核黄皮产业专业人才。
地方法规 ·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