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市、郁南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规划建设郁南无核黄皮产品交易场所,引导生产经营者建立长期稳定产销合作机制,促进产销畅通。鼓励生产经营者对郁南无核黄皮鲜果进行分级销售,推行优质优价,提升郁南无核黄皮市场竞争力。
市、郁南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举办或者支持举办郁南无核黄皮产品展销活动,组织郁南无核黄皮生产经营者参加国内外展销会、交易会、博览会,为其开拓国内外市场、开展市场营销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
鼓励郁南无核黄皮生产经营者采取直播带货、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现代营销体系,创新商业模式,推动品牌建设和产品营销,拓宽销售渠道。
地方法规 ·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