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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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政处罚» 命中 1,107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11 部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337 篇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地方法规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02年12月27日33 条
    •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单位或个人负责赔偿:
  • 行政法规国务院公布 2011年1月8日20 条
    • 第十四条对无证开采矿产资源,或者乱挖滥采、破坏矿产资源的,由有关机关按照《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给予吊销采矿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后果,并在水土保持部门给予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的行政处罚后仍拒绝承担治理义务的,由水土保持部门报请该工矿企业主管部门所在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其停业治理。
    • 第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35 条
    • 第三十三条被审计企业和离任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 2017年8月14日10 条
    • 第一条(五)曾因在申请药品、医疗器械注册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 地方法规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38 条
    • 第三十三条对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和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其所属的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承办具体工作。
  • 地方法规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6 条
    • 第三十二条 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法律、法规依据,并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 地方法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9年11月26日69 条
    • 第六十五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城乡建设档案机构实施前款规定的处罚。
  • 地方法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46 条
    •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专项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执行。
    • 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做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
  • 地方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37 条
    • 第三十四条市场经营管理者和场内经营者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分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 地方法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9月30日69 条
    • 第六十五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城乡建设档案机构实施前款规定的处罚。
  • 地方法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0年1月13日55 条
    •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根据国务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已经确定集中由市、县、自治县综合执法部门处理的,从其规定。
  • 地方法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0年2月1日47 条
    •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务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已经确定集中由市、县、自治县综合执法部门处理的,从其规定。
  • 地方法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7年4月12日79 条
    • 第七十八条对本条例规定的罚款处罚,市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当制定具体实施标准,与本条例同时施行;需要修订时,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修订。
  • 地方法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0年5月14日56 条
    •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地方法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49 条
    • 第四十三条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由水政监察人员当场作出决定。
  • 地方法规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6 条
    •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地方法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12月14日46 条
    • 第四十三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或者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赔偿损失时,应当出具处罚决定书或者责令赔偿损失通知书。
  • 地方法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6年3月30日45 条
    •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对市或者区、县人事行政管理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 地方法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12月12日79 条
    • 第七十八条对本条例规定的罚款处罚,市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当制定具体实施标准,与本条例同时施行;需要修订时,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修订。
  • 地方法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9年10月14日77 条
    • 第七十六条对本条例规定的罚款处罚,市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当制定具体实施标准,与本条例同时施行;需要修订时,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