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29,910 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政处罚» 命中 8,324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11 部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337 篇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鄂伦春自治旗森林防火条例已废止地方法规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01年4月6日32 条
- 第三十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自治旗人民政府委托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执行;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由公安机关执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地方法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1995年11月23日31 条
- 地方法规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6年7月22日63 条
- 地方法规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6月6日59 条
- 第五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本条例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地方法规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6年9月30日48 条
-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行政违法行为,根据国务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已经确定集中由市、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理的,从其规定。
- 地方法规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15年5月28日53 条
-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案情复杂、跨县(市)行政区域的,由自治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 地方法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62 条
-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分别由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水利、草原、林业、农业、旅游、城建、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 地方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5月25日40 条
-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以外,由县级以上公安边防部门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边防派出所、边境检查站决定。
- 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40 条
-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地方法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8年8月25日40 条
- 地方法规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0年12月13日51 条
- 地方法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4年9月25日44 条
-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1年11月24日20 条
- 第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2年9月18日29 条
-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对根据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修改、废止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10月28日无条文结构
- 十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情形的,依照其规定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 地方法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18年7月18日61 条
-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分别由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水利、草原、林业、农业、旅游、城建、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