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旅游条例
- 制定机关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公布日期
- 2023年6月7日
- 施行日期
- 2023年6月7日
- 条文数
- 31 条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06年1月25日鄂温克族自治旗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6年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6年5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批准《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鄂温克族自治旗旅游条例〉的决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3年6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批准《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鄂温克族自治旗湿地保护条例〉〈鄂温克族自治旗森林草原
防火条例〉〈鄂温克族自治旗河道管理条例〉〈鄂温克族自治旗旅游条例〉的决定》的决议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自治旗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自治旗旅游业的统筹协调、综合指导、公共服务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自治旗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协助自治旗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资源保护利用、旅游产业发展、旅游安全监督、旅游环境秩序维护等工作。
自治旗人民政府建立以文化和旅游、发展和改革、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和草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参加的旅游项目协调推动机制,制定转办沟通制度。
第二章旅游规划和促进
自治旗融媒体等新闻宣传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实施旅游宣传计划。
自治旗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文化挖掘、整理,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规范旅游区民俗、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展示和服务。
旅游景区景点建设规划涉及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林业和草原、水行政、文物、宗教、生态环境等事项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旅游景区景点建设规划应当与相关规划衔接,经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三章旅游经营
旅游经营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行推销的商品和强行安置的人员;
(二)拒绝无合法依据的收费、罚款和摊派;
(三)拒绝无合法证件人员实施检查;
(四)拒绝旅游者违反法律法规、旅游合同约定和违背公序良俗的要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旅游经营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手段欺骗或者误导旅游者;
(二)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服务项目,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三)按照旅游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四)对其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保证各项服务文明、标准,民俗、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展示和服务规范、准确;
(五)接受并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其服务质量、收费标准、旅游安全、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及其他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填报经营情况统计报表;
(六)保护旅游资源和旅游环境,按照规定进行污水处理和垃圾回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个人在旅游景区景点提供前款规定的具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服务的,应当与旅游景区景点签订合同,服从旅游景区景点管理。
第三方网络平台为旅行社交易服务的,应当核实旅行社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旅行社不得利用第三方平台进行超范围经营等扰乱旅游市场的违法活动。
(一)了解旅游经营者提供服务的内容、标准和价格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二)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和服务内容、方式,自主选择旅游项目和商品,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三)按照旅游合同或者约定,获得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
(四)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五)人身、财产安全得到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获得相应赔偿;
(六)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旅游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尊重旅游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二)保护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爱护旅游设施设备;
(三)进入旅游景区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路线和地点行驶、停放,不得破坏草原植被;
(四)遵守旅游秩序和安全、卫生防疫方面的规定;
(五)履行旅游合同或者约定的其他义务。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在收到投诉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处理时间,处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需要移交有关部门的,应当及时移交并告知投诉者。
第四章法律责任
(一)民俗、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展示和服务不规范、不准确的;
(二)不接受、不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
(一)不依法颁发有关证照的;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旅游经营者收费、罚款或者提出其他违法要求的;
(三)未按照规定处理旅游投诉的;
(四)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