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旅游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有效旅游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圈占景观点进行经营,由自治旗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7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