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利用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公开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标明旅行社业务许可证信息,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三方网络平台为旅行社交易服务的,应当核实旅行社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旅行社不得利用第三方平台进行超范围经营等扰乱旅游市场的违法活动。

地方法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