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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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政处罚» 命中 2,587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11 部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337 篇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地方法规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12月19日44 条
  • 地方法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6年9月29日91 条
    • 第八十八条(三)违法实施行政处罚;
    • 第八十九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客运和道路运输站(场)的行政处罚。
    • 第八十九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市、区县(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实施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由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实施。
  • 地方法规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3年6月14日74 条
    • 第六条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区域,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等职权,依法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实施。
    • 第六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等职权,除本条例有特别规定的外,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实施。
    • 第六十二条市和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加强行政指导,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和说理式行政处罚制度,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
  • 地方法规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1年12月13日50 条
    • 第六条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城市,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等职权,依法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实施。
    • 第六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等职权,除本条例有特别规定的外,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 地方法规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11月30日50 条
    • 第六条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城市,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等职权,依法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实施。
    • 第六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等职权,除本条例有特别规定的外,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 地方法规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9月30日50 条
    • 第六条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城市,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等职权,依法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实施。
    • 第六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等职权,除本条例有特别规定的外,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 地方法规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46 条
    • 第二十九条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中说明裁量的依据和理由。
    • 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以纠正违法行为为目的,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促进投资者和企业自觉守法。
    • 第二十八条对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应当采取行政指导措施予以告诫,不予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10月23日75 条
    • 第四十一条行政处罚权集中后,原主管部门不再行使已由城市管理部门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 第七十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本条例规定,本条例没有规定行政处罚,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了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
    • 第四十一条城市管理部门集中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 地方法规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34 条
    • 第三十一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
    •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2年11月30日34 条
    • 第二十一条(二)对窃电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 第二十一条(三)对窃电行为轻微,及时改正和承担供用电合同约定的责任的,不予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8年8月1日95 条
    • 第七十八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乡、镇人民政府不给予行政处罚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第七十八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市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第七十八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地方法规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17年5月26日54 条
    • 第四十四条依照城乡规划相关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建议有关人民政府责令其给予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9月30日84 条
    • 第六十七条依法应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而未给予行政处罚的,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 第八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六十七条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明显或者重大错误的,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撤销或者直接予以撤销,并责令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地方法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3月30日69 条
    • 第六十六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将行政处罚信息记入经营者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经营者为个体工商户的,行政处罚信息同时记入个体工商户业主的个人信用档案。
  • 地方法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2年9月25日91 条
    • 第七十五条依法应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而未给予行政处罚的,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 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七十五条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明显或者重大错误的,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撤销或者直接予以撤销,并责令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地方法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0年6月16日84 条
    • 第六十七条依法应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而未给予行政处罚的,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 第八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六十七条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明显或者重大错误的,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撤销或者直接予以撤销,并责令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地方法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0年7月31日69 条
    • 第六十六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将行政处罚信息记入经营者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经营者为个体工商户的,行政处罚信息同时记入个体工商户业主的个人信用档案。
  • 地方法规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9年1月21日57 条
    • 第五十三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企业给予行政处罚的,作出行政处罚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信息记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其他系统。
    • 第五十二条(五)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 地方法规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4月17日57 条
    • 第五十三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企业给予行政处罚的,作出行政处罚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信息记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其他系统。
    • 第五十二条(五)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 地方法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5年3月27日56 条
    • 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