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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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政处罚» 命中 1,107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11 部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337 篇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地方法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51 条
    •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
  • 地方法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5月31日43 条
    •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江西武夷山保护区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1997年7月29日36 条
    •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2年8月1日27 条
    • 第二十四条对有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责任人,法律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按照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地方法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5年11月27日61 条
    •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十六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违反本条例,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予以制止、劝诫;放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地方法规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4年3月31日37 条
    • 第三十五条阻碍市、县(区)林业绿化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地方法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43 条
    •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江西武夷山保护区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2年12月30日69 条
    • 第五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依照本条例的授权实施相关行政处罚。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确定专门机构负责行政执法工作。执法人员依照《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的条件任用。
  • 地方法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3年1月16日50 条
    • 第四十六条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外,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 地方法规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53 条
    •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4年11月26日38 条
    •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劳动保障、物价、工商等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 地方法规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39 条
    • 第三十五条民用液化石油气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时,应当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出具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物品,应当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收据。
  • 地方法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5年7月24日50 条
    •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四十六条民办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招生规定买卖生源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员,退还所收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对民办教育机构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地方法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1年12月1日36 条
    •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6年4月12日27 条
    • 第十九条公安派出所依据国家、省、市公安机关确定的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委托公安派出所实施火灾事故简易调查和消防行政处罚。
    • 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作出临时查封决定和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执行后,应当于二十四小时内抄送辖区公安派出所,由辖区公安派出所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 地方法规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40 条
    • 第九条因毒品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处罚后,又进行毒品违法行动,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实行劳动教养,从重处罚,并由公安机关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七条对依照本条例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地方法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9年7月25日50 条
    •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四十六条民办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招生规定买卖生源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员,退还所收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对民办教育机构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地方法规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0年6月4日53 条
    •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9年11月27日43 条
    •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江西武夷山保护区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6年4月5日无条文结构
    • 十三、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