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29,910 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政处罚» 命中 8,324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11 部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337 篇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地方法规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39 条
-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无锡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4年6月25日31 条
-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组织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地方法规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2年7月6日29 条
- 长春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已废止地方法规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1997年12月26日70 条
- 地方法规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43 条
-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既不申请复议,又不提起诉讼,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9 条
-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既不申请复议,又不提起诉讼,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成都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50 条
-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32 条
- 第三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已废止地方法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6月3日46 条
- 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修改、废止的决定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3年11月23日1 条
- 十二、将第十二条改为第十四条,修改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充分保障企业的陈述、申辩等权利,企业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12月27日83 条
- 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18年11月21日99 条
- 无锡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9年10月9日28 条
- 第二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组织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地方法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12月14日45 条
-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天津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0年9月25日45 条
-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行政法规国务院公布 2018年9月18日45 条
- 行政法规国务院公布 2011年1月8日46 条
- 第四十四条有本条例第四十三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除对主管负责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应当对该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
-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9年8月26日155 条
- 第一百三十九条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至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撤销许可、吊销许可证件的,由原批准、发证的部门决定。
- 地方法规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9年8月9日38 条
-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0年8月12日39 条
- 第三十条受到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不文明行为,属于《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的不良信息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记入行为人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