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第一百三十九条有效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至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撤销许可、吊销许可证件的,由原批准、发证的部门决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一百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一百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