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29,910 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政处罚» 命中 8,324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11 部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337 篇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鞍山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9年4月8日29 条
- 第五条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保护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其所属的水资源管理机构负责水资源保护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50 条
- 第四十四条佛教教职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地方法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6年4月12日62 条
- 第四十八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等信息。
- 地方法规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5年7月29日49 条
-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2年7月27日63 条
-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4年11月6日55 条
-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有关单位或者人员的违法行为信息通知信用征信机构录入企业或者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供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查询。
- 石家庄市水土保持条例已废止地方法规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6 条
-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11月30日70 条
- 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公开水环境质量、水环境监测、水污染突发事件以及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情况等信息。
- 地方法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7月25日33 条
-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劳动法律监督信息纳入政府网络平台,与地方总工会实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行政处罚等信息的互联互通。
- 地方法规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75 条
- 第六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1997年7月26日16 条
-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须给予行政处罚和追究赔偿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负责检查管理的单位或深圳市公安机关执行;须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程序办理。
- 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5年12月23日31 条
- 地方法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2年7月26日4 条
- 第一条为规范省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以下简称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设定罚款的限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 地方法规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1年9月30日64 条
-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地方法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1997年9月26日45 条
- 第三十五条对违反乡村林业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决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五条一、第三十五条修改为:"对违反乡村林业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决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
- 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51 条
- 第十九条市专利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企业实施假冒专利、专利侵权违法行为的档案,纳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于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 西宁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37 条
-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32 条
- 第二十六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对行政管理部门不履行职责,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或者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