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条

已废止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