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规定
- 制定机关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公布日期
- 2020年1月15日
- 施行日期
- 2020年4月1日
- 条文数
- 24 条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青岛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规定
(2019年9月20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020年1月15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
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本人要求继续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六十周岁。
市、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献血工作的监督管理。
红十字会依法参与献血的宣传、动员、表彰以及志愿服务等工作,推动献血工作的开展。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献血志愿服务,对献血事业进行捐赠。鼓励慈善组织依法将慈善财产用于献血事业。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血站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探索设立集中献血日、固定献血者队伍,开展献血者关爱活动,完善献血志愿服务体系。
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导致血源紧张时,市或者有关区(市)人民政府可以启动医疗急救用血预案,由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红十字会按照预案进行动员,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应当按照预案的要求动员和组织公民应急献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开展献血宣传,普及献血、临床合理用血等科学知识,并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献血宣传。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献血法律、法规及血液生理知识等纳入各类学校教育内容。
血站应当设立开放日,向社会公众宣传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和供应等基本知识。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定期开展献血的公益性宣传。
车站、机场、港口、广场、公园、影(剧)院等公共场所以及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应当通过其设置或者管理的宣传栏、公共视听载体等设施,免费宣传献血知识。鼓励广告设置单位免费发布献血公益广告。
献血屋的布局应当按照城乡统筹、方便献血的原则,综合考虑人口流量、人口密度、年献血人次、服务区域和交通条件等因素确定。其中,城阳区、崂山区至少设置一个献血屋,市北区、平度市至少设置三个献血屋,其他区(市)至少设置两个献血屋。
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献血屋的建设、管理,区(市)人民政府应当保障献血屋的用地。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配合做好献血屋的立项、规划、建设等工作。
流动献血车停靠采血时,停靠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预留流动献血车停放位置,保证献血车停靠。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保障执行紧急送血任务的送血车优先通行。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无偿提供临时献血场所。
血站应当为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并出具相应的献血证明。单位、社区等组织的献血人数较多时,血站应当提供预约采血、上门采血等服务。
公民献血的,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并为其参加献血提供便利。
血站采集血液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的血液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应当及时告知献血者检测情况。
献血者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下简称亲属),可以合并累计免费使用与献血者献血量相等的临床用血。
本条所称的献血量不含献血者以各种名义向社会捐出的献血量。
在本市献血的献血者,本人及其亲属在本市以外医疗机构就医的,血站应当采用信息化手段,及时为其办理临床用血费用报销手续。
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本人可以终身免费使用临床用血;所在单位应当给予两周的捐献时间,正常发放捐献期间的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管理,推广输血新技术和新项目,根据临床用血的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急救用血,保证临床用血安全和急救用血需求。提倡符合条件的患者自体输血。
血站应当建立全市临床用血动态监管机制,指导临床科学、合理用血。
血站和医疗机构应当对献血者的个人资料、献血信息、血液检测结果及相应的血液使用信息等保密,防止未授权接触和对外泄露。
(一)献血累计十次以上不满二十次或者献血量累计二千毫升以上不满四千毫升的;
(二)单位为献血事业捐款、捐物十万元以上,个人一万元以上的;
(三)宣传、教育、组织、发动献血成绩突出的;
(四)在血液质量管理方面成绩显著的;
(五)研究、推广临床输血新技术或者新项目成绩显著的;
(六)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八十小时以上的;
(七)在献血、采血、供血或者血液管理等活动中有其他突出成绩的。
献血累计二十次以上的、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和在献血工作中有其他突出贡献的,由市人民政府和市红十字会报请上级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市、区(市)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在推荐、评选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时,对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应当予以优先考虑。
鼓励社会各界为献血者提供优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