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保护管理条例
- 制定机关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公布日期
- —
- 施行日期
- —
- 条文数
- 40 条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
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保护管理条例
(2011年2月26日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3年9月25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
(二)组织实施公园总体规划,制定保护管理措施;
(三)负责公园公共设施的管理;
(四)开展资源调查,建立资源档案;
(五)负责公园内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公园内的安全管理;
(七)协调公园社区事务并做好服务工作;
(八)行使本条例赋予的行政处罚权。
公园所在地的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做好公园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经批准的公园总体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一)严格保护区包括碧塔海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和尼汝一带核心资源区域至南宝古冰川遗迹等自然生态系统保存完整的区域;
(二)生态保育区包括属都岗下游、吉利古至岔河一带、碧塔海至那豁波之间的区域;
(三)游憩展示区包括属都湖、地基塘、岔河、碧塔海自然保护区成果展示廊等承担公园游憩、展示、教育功能的区域;
(四)传统利用区包括洛茸村、尼汝村等社区居民生产生活的区域和公园开展多种经营的区域。
四个功能区由公园管理机构标明区界,设立界桩,向社会公告。
公园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经公园管理机构审核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保护与开发
(一)水系、湖泊、湿地;
(二)野生动物、植物;
(三)文物古迹和特色民居建筑;
(四)民族民间文化;
(五)田园牧场;
(六)地质遗迹。
(一)本级财政预算;
(二)上级扶持资金;
(三)门票收入;
(四)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
(五)捐赠。
公园内的村民委员会应当引导农牧民保护公园的自然环境和公共设施。
经批准在公园内挖砂、采石、取土的,应当在公园管理机构划定的地点作业,并按规定做好植被恢复的相关工作。
(一)向河流、湖泊、湿地超标排放污水;
(二)改变水环境自然状态;
(三)乱砍滥伐林木,毁林开垦;
(四)擅自引进外来物种;
(五)猎捕野生动物,采挖野生植物;
(六)违规野外用火;
(七)经营性挖砂、采石、取土;
(八)破坏公共设施;
(九)损毁文物古迹;
(十)破坏地质遗迹;
(十一)刻画、涂污古树名木和自然景物。
(一)设置、张贴广告;
(二)举办大型游乐等活动;
(三)因科研教学需要在公园内捕捉野生动物和采集野生植物。
第四章经营与管理
鼓励单位和个人在划定的范围内,开展具有保护、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的特色经营活动。
第五章法律责任
(一)违反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在公园内进行建设的,限期恢复原状,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十四条规定,未采取保护措施,对施工现场周围的景物、植被、水体和地貌等造成污染和损坏的,限期排除污染,恢复原状,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二十四条规定,擅自在公园内进行电影电视拍摄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拍摄过程中不按规定拍摄,破坏自然景观,污染环境,拍摄结束后不及时清理并恢复原状的,责令限期清理并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第二十五条规定,未在划定的地点挖砂、采石、取土的,限期恢复原状,对单位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二十六条第七、八、十一项规定之一的,限期恢复原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第二十六条第九、十项规定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七)违反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所得,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八)违反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原状,并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擅自进入的人员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九)违反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十)违反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限期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十一)违反第三十二条规定,未缴纳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处未缴纳款项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一)违反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二)违反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三)违反第二十六条第三至六项规定之一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第六章附则
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