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 Issuing authority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Promulgated
- May 13, 2022
- In force from
- August 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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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Chapter 1总则
治安联防队、治安志愿者、护村队、护校队等社会群防群治力量以及在公安机关从事膳食、保卫、保洁等后勤服务工作的人员,不属于警务辅助人员。
机构编制、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警务辅助人员相关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各地社会治安状况、警力配备情况、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作需要,对全区警务辅助人员总需求量进行科学测算和分析,制定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管理办法,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在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管理办法规定的限额内,确定本级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行为的后果由使用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安机关承担。
Chapter 2职责、权利和义务
(一)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与录入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心理咨询、新闻宣传、医疗、翻译、计算机网络维护、数据分析、软件研发、安全监测、通讯保障、资金分析、视频监控、非涉密财务管理、实验室分析、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
(三)除武器、警械外的警用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等警务保障工作;
(四)其他依法可以由文职警务辅助人员从事的工作。
(一)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二)接受、处理群众求助,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三)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宣传教育;
(四)执行交通管制和交通安全检查,疏导交通,制止、劝阻和纠正交通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指导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
(五)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六)盘查、堵控、监控、临时看管、押解违法犯罪嫌疑人;
(七)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酗)酒人员、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
(八)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救助受伤受困人员;
(九)接报案、受案登记、接受证据、案件信息采集、调解、送达文书等工作;
(十)戒毒人员日常管理、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公开查缉毒品;
(十一)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
(十二)出入境管理服务和边防检查;
(十三)维护大型公共活动秩序,参与突发事件处置;
(十四)其他依法可以由勤务警务辅助人员从事的工作。
(一)政治安全保卫、技术侦察等工作;
(二)办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
(三)案件调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四)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五)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六)审核案件;
(七)保管武器、警械;
(八)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的其他工作。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护;
(二)获得工作报酬,享受福利和保险待遇;
(三)带薪年休假、产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
(四)参加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五)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解聘;
(六)对所在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
(八)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二)依法履行职责;
(三)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和人民警察指挥;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五)遵守公安机关制度和工作纪律;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七)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Chapter 3招聘
公安机关各警种、单位和基层所队不得自行组织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等程序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招聘公告应当载明招聘的职位、人数、报名条件、薪酬待遇、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等内容。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对专业技能和文化程度有特殊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当符合相关要求。对艰苦边远地区、特殊岗位和退役军人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一)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其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劳动合同除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事项以外,还可以约定试用期、福利待遇、解除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等事项。
Chapter 4管理和监督
上级公安机关应当指导和监督下级公安机关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
特别优秀的警务辅助人员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期间,应当按照规定穿着制式服装、佩戴标识,必要时出示工作证件表明身份。因执行特殊任务需要着便装时,应当携带工作证件。非履行职责期间,不得穿着制式服装、佩戴标识。警务辅助人员离职时,应当将工作证件、制式服装、标识等交回所在公安机关。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使用警务辅助人员制式服装、标识。
人民警察不得将应当由本人承担的工作交由警务辅助人员承担。
经公安机关批准,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期间可以驾驶警用车辆、船艇等交通工具。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四)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违反工作纪律或者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警务辅助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和控告。受理检举和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依照有关规定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一)是案(事)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案(事)件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案(事)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
前款规定的回避,由使用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安机关决定。
Chapter 5职业保障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应当与岗位的专业性、危险性、劳动强度等相适应。
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岗位需要为警务辅助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公安机关应当定期组织警务辅助人员参加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警务辅助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期间,因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或者参与抢险、救灾、救人等情形牺牲,被评定为烈士的,其遗属按照烈士褒扬有关规定享受抚恤优待;未被评定为烈士的,其遗属参照因公牺牲人民警察遗属享受抚恤优待。
警务辅助人员因工死亡,其遗属生活困难且符合条件的,依申请纳入低保、特困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范围;符合孤儿或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的,应当纳入孤儿或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体系。
公安机关应当将因工受伤、致残警务辅助人员,烈士和因工死亡警务辅助人员遗属纳入慰问范围。
Chapter 6法律责任
因警务辅助人员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公安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当事警务辅助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并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