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护;

(二)获得工作报酬,享受福利和保险待遇;

(三)带薪年休假、产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

(四)参加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五)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解聘;

(六)对所在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

(八)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