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一)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其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