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
- Issuing authority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Promulgated
- February 28, 2020
- In force from
- May 1, 2020
- Articles
- 36 articles
(2020年2月28日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Chapter 1总则
湖区具体坐标范围由市人民政府按照前款规定划定,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是湖区的主管部门,负责湖区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
资源规划、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生态环境、建设、水利、公安、文旅等部门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办法。
(一)参与编制湖区专项保护规划,并按照批准的规划组织建设、治理和保护;
(二)负责湖区防汛设施的运行、管护和湖区的防洪调蓄工作;
(三)负责搞活水体、水面卫生保洁和水质监测等工作;
(四)负责湖区内清淤、疏浚工作;
(五)负责环湖区公园绿地的管护;
(六)开展科普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七)法律、法规以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鼓励和支持专家、志愿者以及社会公益组织等依法参与湖区保护相关工作。
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湖区保护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的方式、处理流程和时限,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
Chapter 2规划与建设
湖区专项保护规划经批准后应当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确需对湖区专项保护规划的内容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需临时占用湖区地表、水面以及地下空间的,应当经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湖区填湖造地以及实行其他缩小湖区面积和影响纳洪功能的行为。
湖区沿岸应当建设环湖步行道、小游园以及供游人休闲的设施。
湖区沿岸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环湖步行道等设施的建设,不得在临湖一侧设置封闭式围墙。
Chapter 3治理与保护
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和思明区、湖里区人民政府对筼筜湖流域雨水、污水排放以及汇集情况进行排查,编制筼筜湖流域雨污分流及污水截流方案并纳入湖区专项保护规划,确定实现全流域雨污分流的最终时限,有序推进筼筜湖流域汇水区域雨污分流及污水截流工程建设。
筼筜湖流域范围内的旧城改造项目和新建项目,应当按照规划改造和建设雨污分流设施。
在已实行雨污分流的区域内,思明区、湖里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改造辖区管养范围内未实行雨污分流的建筑物以及错接漏接的管道,并向社会公布改造区域和期限。
湖区保护机构应当对排入湖区水域的水质进行日常监测,根据水质监测的情况定期纳潮排水,搞活水体,保持湖区水域的正常水位。
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泵站等水体交换设施建设,提高水体交换能力,着力改善湖区上游水质。
禁止破坏湖区监控设施、截流防汛设施以及纳潮排水设施。
管理责任人应当对排洪沟、涵洞、闸门、排涝泵站及其排水渠等设施设备进行定期巡查,做好日常维修、养护和除臭工作,在汛期、台风期之前做好安全检查和清淤、清杂。
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湖区汇水区域内的雨水系统、污水系统清淤、清杂。
湖区保护机构应当及时对湖区内沉砂池清淤,对湖区水域疏浚,在正常情况下确保筼筜湖驳岸基础外水深一点五米以上。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向湖区保护机构提出申请,经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主办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洁、保护措施,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在湖区水域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禁止在湖区范围内从事下列妨碍鸟类生息繁衍的行为:
(一)猎捕鸟类、捡拾鸟蛋、抓雏、毁巢;
(二)以强光、高音等方式惊吓、干扰鸟类;
(三)在鸟类迁徙期、繁殖期、越冬期从事其他影响鸟类栖息、繁衍的活动。
湖区保护机构应当设立保护标识标牌等红树林管护设施,开展生态维护工作。
(一)设置洗车场、加油站;
(二)排放、清洗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其他污物;
(三)养殖、捕捞;
(四)违章搭盖和堆放杂物、擅自挖土取沙;
(五)乱涂划、乱张贴和晾晒有碍观瞻的物品;
(六)损坏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设施;
(七)焚烧废弃物以及树叶枯草,野外烧烤;
(八)设置户外商业广告、摆摊设点;
(九)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Chapter 4法律责任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在湖区内养殖、捕捞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和个人有关湖区保护的行为,涉及信用管理的,依法处理。
Chapter 5附则
松柏湖是指湖滨北路(莲岳路至嘉禾路段)北侧驳岸以北,仙岳路(莲岳路至嘉禾路段)南侧驳岸以南,莲岳路东侧驳岸以东,嘉禾路西侧驳岸以西的水域。
天地湖是指台湾街西侧江头公园驳岸以西,嘉禾路东侧驳岸以东,江头南路至吕厝路北侧江头公园驳岸以北,江头北路至屿浦路南侧江头公园驳岸以南的水域。
环湖区公园绿地是指环筼筜湖带状公园、江头公园、松柏公园、南湖公园、白鹭洲公园、海湾公园、嘉禾园等公园绿地。
环湖区截流防汛设施是指排洪泵站、海水泵站、截流防汛闸门、环湖截流泵站、防汛监控等设施设备及其配套管网设施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