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
- 制定机关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公布日期
- 2022年11月30日
- 施行日期
- 2023年1月1日
- 条文数
- 29 条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22年11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本条例所称粤菜,包括广府菜、潮州菜(潮汕菜)、客家菜以及其他体现广东地方饮食文化和烹饪技艺的特色风味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地方特色风味菜协作发展需要,共同建立跨行政区划的协作机制,加强在促进地方特色风味菜发展方面的合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粤菜产业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农业生产、餐饮服务、食品加工、旅游休闲等产业联动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等部门应当支持行业协会依法注册粤菜集体商标、宣传推广粤菜公共品牌,鼓励企业加强粤菜品牌创造、运用和保护。
支持行业协会依法规范开展粤菜餐厅评级工作,通过美食鉴赏、消费指引等方式对粤菜餐厅进行宣传推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商务等部门应当建立联系餐饮领军企业制度,鼓励餐饮企业采取合作经营、特许经营、培训人才等方式向省外、境外输出粤菜品牌、人才和技术服务。
支持餐饮企业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展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粤菜餐饮新兴业态。
引导餐饮企业加强网上营销、在线订餐、电子支付等电子商务应用,发展外卖和外送服务模式,推动粤菜餐饮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及其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推动建设粤菜食材采购、配送、溯源的供应链服务平台,推动完善农产品网络销售的服务保障体系,推进粤菜食材供应链数字化应用,促进粤菜食材产销高效对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根据本地粤菜发展实际设立预制菜科研和成果转化项目,强化对预制菜产业研发的政策支持,推动产学研合作。
鼓励企业围绕本地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其他优势特色农产品研制预制菜。
支持“粤菜师傅”技能大师、星级“粤菜师傅”参与研制预制菜,加强粤菜菜品和预制菜的协同研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文化和旅游、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应当依托乡村旅游美食点和精品线路建设,与岭南民俗文化体验、农业观光休闲等相结合,推广地道粤菜美食。
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等部门应当依法制定预制菜分类基础标准、品质评价检测标准等基础通用标准,以及预制菜中央厨房建设指南、冷链物流运输要求等,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制定预制菜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省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对相关统计工作进行指导。
企业和行业协会应当配合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对参加“粤菜师傅”培训且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者,按照规定给予补贴。
支持符合条件的“粤菜师傅”接受高等学历教育。
鼓励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聘请实践经验丰富的“粤菜师傅”担任专职或者兼职教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推动校企合作,鼓励粤菜企业接收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培训机构相关专业学生实习和毕业生就业见习。
支持地级以上市和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发体现区域饮食特色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
支持粤菜餐饮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探索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级工会和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粤菜师傅”成长激励机制,实施名师名厨培育、认定活动,开展技能比赛、创业创新大赛等竞赛,推荐优秀人才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南粤技术能手”“南粤工匠”“五一”劳动奖章和劳动模范等奖项。
鼓励企业利用对口帮扶地区资源优势,开发粤菜相关乡村振兴项目,对接市场用工需求开展定向就业帮扶培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鼓励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开发信贷、保险等金融产品,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粤菜师傅”就业创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商务等部门应当加强粤菜文化发掘、整理和研究、阐释,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整理传统烹饪技术,运用信息化手段记录经典菜品传统制作技艺、发展史料,制作烹饪示范视频,细化制作技艺规范,并列为“粤菜师傅”培训内容。
引导企业、行业协会和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对粤菜传统制作技艺、饮食文化、民风民俗、历史典故、民间传说等粤菜文化遗产进行搜集、整理和研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保护与促进粤菜老字号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做好地方老字号认定和标识管理工作,支持申报中华老字号,保护老字号品牌,传播老字号品牌历史和文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对具有独特历史意义的濒危传统特色小吃实施抢救性记录,支持申报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落实保护与传承措施。
支持地方传统特色小吃企业和从业者结合市场需求,改善食材、改良制作、改进设计,提高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鼓励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科研机构帮助地方传统特色小吃企业和从业者解决工艺难题。
鼓励地方传统特色小吃企业和从业者注册产品商标,保护商业秘密和创新成果。
学校应当为粤菜文化进校园、宣传推广粤菜文化提供便利,增强学生对粤菜文化的了解。中小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门统一要求,将粤菜文化纳入相关地方综合课程内容,列入教学计划。鼓励高等学校将粤菜文化纳入人文素质课程。
鼓励机场、车站、码头、广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场所为宣传粤菜文化提供便利。
鼓励在粤菜美食街(城)、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旅游景区、传统工艺项目集中地,配套建设粤菜文化展示场所,集中展示、宣传和推介经典粤菜菜品以及传统制作技艺。
鼓励企业、行业协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等开展菜品展销、厨艺展示、饮食文化交流等活动,促进粤菜文化与省外、境外饮食文化交往交流交融。
鼓励“粤菜师傅”参加粤菜文化宣传、技能竞赛与交流、菜品展销等活动,加强与其他菜系从业人员的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