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星级“粤菜师傅”认定机制,明确认定的标准、程序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级工会和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粤菜师傅”成长激励机制,实施名师名厨培育、认定活动,开展技能比赛、创业创新大赛等竞赛,推荐优秀人才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南粤技术能手”“南粤工匠”“五一”劳动奖章和劳动模范等奖项。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