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发挥相关产业基金、专项资金的引导和保障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支持粤菜发展。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