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残疾人扶助条例
- Issuing authority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Promulgated
- June 28, 2016
- In force from
- August 1, 2016
- Articles
- 58 articles
(2016年6月28日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Chapter 1总则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并且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残疾人,除享有国家、省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残疾人保障权益外,享受本条例规定的扶助优待。
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残疾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共秩序,履行应尽义务,尊重社会公德。
Chapter 2扶助主体与职责
(一)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残疾人扶助工作的政策、规划和制度;
(三)领导和监督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残疾人扶助工作;
(四)组织开展本条例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和督导;
(五)其他涉及本级人民政府的残疾人扶助工作职责。
(一)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做好残疾人扶助工作;
(二)建立残疾人扶助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残疾人扶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残疾人工作考核机制;
(四)其他涉及本委员会的残疾人扶助工作职责。
(一)依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二)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规划纲要和政策制度;
(三)承担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
(四)每年制订并组织实施《汕头市为残疾人办实事项目》;
(五)每年上半年将上一年度本地区残疾人扶助资金收支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涉及本部门的残疾人扶助工作职责。
(一)制订和组织实施残疾预防控制规划;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方面的政策措施;
(三)指导基层卫生系统开展精神病防治、社区康复和碘缺乏病防治工作;
(四)在二级、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设立康复医学科室,开展康复医疗与训练工作;
(五)其他涉及本部门的残疾人扶助工作职责。
(一)制订特殊教育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二)组织实施特殊教育课程方案和标准,指导开展特殊教育教学工作;
(三)组织实施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残疾学生十五年免费教育,建立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保障体系;
(四)完善残疾考生的招生与考试办法,健全残疾学生升学机制;
(五)其他涉及本部门的残疾人扶助工作职责。
(一)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纳入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二)组织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扶助的机制和渠道;
(三)依法对助残社会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管;
(四)其他涉及本部门的残疾人扶助工作职责。
(一)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服务;
(二)将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协调残疾人劳动者维权工作;
(三)其他涉及本部门的残疾人扶助工作职责。
(一)参与研究制定有关残疾人事业的规划纲要和政策制度;
(二)根据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建立和管理残疾人专项扶助资金;
(三)根据残疾人扶助资金安排需求,做好相应的财政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作;
(四)其他涉及本部门的残疾人扶助工作职责。
司法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服务,确保残疾人获得平等司法保护。
工会、共青团、妇联,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残疾人扶助工作。
Chapter 3扶助制度与措施
Section 1预防与康复
基层组织应当对辖区群众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的宣传和科普。
对接受肢体矫治或者关节置换、脊柱侧弯矫治手术的低收入家庭患者给予资助;对患白内障的低收入家庭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
残疾人联合会应当会同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定点机构进行残疾评定。残疾评定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残疾标准,为申请人作出评定;经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由市残疾人联合会发放残疾人证。
申请人对残疾评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市评残办证专家委员会申请残疾评定复核。复核结论为残疾评定最终结论。
区(县)应当设立公益性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机构。
常住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区应当设立精神障碍专科医院和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镇(街道)应当设立社区精神障碍防治康复点,免费提供社区诊治服务。
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患者或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经评估可以按照前款的规定获得扶助。
Section 2教育与文化体育
残疾儿童就读普通幼儿园免收保教费;残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免收学杂费、课本费。
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增设符合规范化标准的康复幼儿园或者特殊教育班。
电视台应当定期在本台制作的新闻、科普、纪实类电视节目中加配手语或者字幕;公共媒体应当开设残疾人专栏、专题节目和无障碍电影专场。
公共图书馆应当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提供有声读物和盲文版书籍,并为盲人借阅提供便利。
体育、财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采取措施,培育、选拔残疾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完善残疾人运动员补贴、就学、就业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Section 3劳动就业
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的项目应当覆盖残疾人社会保障、医疗、康复、法律维权、教育、就业、扶贫、文化、托养、公共交通等领域。
Section 4社会保障与无障碍环境
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贫困残疾人等困难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按规定缴费档次逐年给予资助。
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鼓励各类商业保险机构增设面向残疾人的专项险种,提供监护人意外伤亡及重大疾病的商业保险业务。
(一)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渡船或者进入政府投资并向公众开放的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旅游景区,并可以免费携带必备的辅助器具,重度残疾人的一名陪护人员享受同等优待;
(二)在公办普通医疗机构就医时,免收挂号费、肌肉注射费;
(三)残疾人专用车在公共停车场所免费停放;
(四)残疾人家庭安装燃气、电话、信息网络等设施减免费用;
(五)贫困残疾人减免司法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费用;
(六)贫困残疾人家庭减免基本生活所用水、电、气、物业、卫生、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和固定电话月租等费用;
(七)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免收或者减半收取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优待。
未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无障碍设计的,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不予审查通过;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项目,不予通过规划核准;未达到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不得办理备案手续。
特区支持助残社会组织发展个性化助残项目,优先培育和扶持民办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特殊教育、残疾人全日制照料托养服务机构。
特区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为残疾扶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
Chapter 4法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残疾人受教育权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规定,未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相关社会保障范围或者为其缴纳相关保险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未按规定给予残疾人相关优待的。
残疾人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管理,尚不够行政处罚或者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Chapter 5附则
本条例所称基本辅助器具,是指为经评估有轮椅需求的残疾人免费适配的轮椅,为长期卧床的残疾人免费适配的防褥疮气床垫等辅助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