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5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重大疾病,是指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急性期)、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急性坏死性胰腺炎、急性重症肝炎、严重脑外伤、危及生命的良性脑瘤、血液病、心力衰竭、呼吸衰竭、需要手术治疗的消化道出血、严重意外创伤以及定点医院确诊需要紧急抢救的其他重大疾病。

本条例所称基本辅助器具,是指为经评估有轮椅需求的残疾人免费适配的轮椅,为长期卧床的残疾人免费适配的防褥疮气床垫等辅助器具。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