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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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政处罚» 命中 1,107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11 部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337 篇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地方法规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31 条
    • 第三十条当事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办理。
  • 地方法规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5年8月10日30 条
    • 第二十一条(四)违反商标管理、生产经营、产品服务质量等法律、法规,受到较大数额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 第九条(六)申请人近三年来未因违反商标管理、生产经营、产品服务质量等法律、法规而受到较大数额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 第十条(七)近三年未因违反商标管理、生产经营、产品服务质量等法律、法规而受到较大数额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书面保证;
  • 地方法规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47 条
    •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粮食或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地方法规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35 条
    • 第三十三条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地方法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45 条
    •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和关闭等行政处罚:
    • 第四十条当事人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
  •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 2004年12月8日17 条
    • 第九条(二)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承担过民事责任、又销售同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 地方法规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1 条
    • 第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 第十六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自治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地方法规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67 条
    • 第六十五条在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未执行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暂停作出相关规划许可或者撤销已作出的规划许可。
  • 地方法规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9 条
    •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 地方法规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35 条
    •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 地方法规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5 条
    •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依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 地方法规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4 条
    •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 第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自治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地方法规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1年9月30日56 条
    • 第五十三条本条例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管理权限,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 地方法规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5年6月29日无条文结构
    • 四、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试验区管委会一个工作机构集中行使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管理职权。
  • 地方法规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43 条
    • 第四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 地方法规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11年4月28日43 条
    • 第四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 地方法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4年9月26日46 条
    • 第三十一条企业法人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年度报告、受到行政处罚以及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等信息。
    • 第三十条登记机关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企业法人登记、备案、行政处罚等信息,自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 第三十条登记机关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也可以通过其他系统公示与企业法人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
  • 地方法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37 条
    • 第三十三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政处罚,按照管理权限,由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委托的组织依法决定。
    •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0年10月29日35 条
    • 第三十三条民营科技企业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所作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 地方法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6年12月8日62 条
    •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境监测、行政处罚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