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已废止环境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