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29,910 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合同解除» 命中 154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1 部提到«合同解除»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5 篇提到«合同解除»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地方法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43 条
- 第二十六条解除工资集体合同的,企业应当自工资集体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 地方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3年8月2日52 条
- 第三十四条解除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集体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 地方法规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13年3月30日63 条
- 第三十四条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办理退出交接事宜,并履行下列交接义务:
- 地方法规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6年11月30日47 条
- 第三十八条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或者中止的,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于解除或者中止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告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 地方法规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9年8月6日47 条
- 第三十八条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或者中止的,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于解除或者中止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告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2015年11月25日26 条
-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2020年12月29日26 条
- 地方法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3年7月25日19 条
- 第十三条融资租赁合同解除后,融资租赁公司可以采取合法方式收回租赁物,并及时采取委托评估或者通过公开市场拍卖等方式确定租赁物价值。
- 镇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12月9日84 条
- 第九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解除的,建设单位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告知县级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镇政府,并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 地方法规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6月9日84 条
- 第九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解除的,建设单位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告知县级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镇政府,并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1年7月13日61 条
- 第五十四条有关当事人有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三)、(四)、(五)、(六)、(七)、(八)项情形之一被解除合同的,主管部门自该合同解除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 地方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5年3月25日57 条
- 第四十条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致残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 地方法规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9月26日62 条
- 第四十六条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其指定的服务人移交下列财物和材料:
- 地方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9月29日59 条
- 第二十四条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移交下列材料和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