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29,910 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政处罚» 命中 8,324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11 部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337 篇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地方法规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17年6月1日80 条
- 第二十五条在收到法规案之日起十日内,有关专门委员会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对立法的必要性,主要内容是否科学合理,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的设定是否适当,重大问题的解决措施是否可行,该法规案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等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
- 修改、废止的决定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6月4日无条文结构
- 二十三、将第三十九条改为第四十四条,修改为:"有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行为,但是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部门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应当依法将处罚决定作为当事人个人信用信息予以记录。"
- 地方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11月4日34 条
-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的名录、污染物核查和考核结果、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地方法规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4月2日70 条
- 第六十七条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做到公正、文明执法。实施处罚行为时,应当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的依据、理由、标准,不得随意提高或者降低处罚标准,不得擅自减、免罚款或者处理罚没物品。
- 地方法规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24年9月30日76 条
- 第二十六条在收到法规案之日起十日内,有关专门委员会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对立法的必要性,主要内容是否科学合理,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的设定是否适当,重大问题的解决措施是否可行,该法规案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等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
- 地方法规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4月6日70 条
- 第六十七条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做到公正、文明执法。实施处罚行为时,应当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的依据、理由、标准,不得随意提高或者降低处罚标准,不得擅自减、免罚款或者处理罚没物品。
- 地方法规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无条文结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省人民政府和省会所在地的市及有政府规章制定权的较大市的政府规章设定罚款的限额作如下规定: 一、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
- 修改、废止的决定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6月3日无条文结构
- 七、将第十一条改为第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法规起草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设定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以及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等内容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公开听取意见。”
- 法规性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12月7日无条文结构
-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投诉、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审查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备案案件时,发现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
-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案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材料移送同级行政执法机关,并可以依法分别提出意见、检察意见或者司法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书面反馈移送机关。
- 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现象,切实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不断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
- 地方法规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6年11月24日41 条
-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除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以外,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流域造成破坏的,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地方法规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7 条
- 第二十四条行政处罚由县地矿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决定并执行;吊销采矿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决定并执行;吊销营业执照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并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山东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已废止地方法规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0年9月29日36 条
-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1年12月12日37 条
-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7月27日55 条
-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截留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依照有关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的规定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性资金和违法所得,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地方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3月25日45 条
-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拆除社会科学普及公共场馆、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