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高水平开放促进条例

尚未生效地方法规
地方法规
制定机关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
2026年7月31日
施行日期
2026年10月1日
条文数
18 条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26年5月14日哈尔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6年7月30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打造国家向北开放的门户枢纽、东北亚区域合作的国际化中心城市、对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中心节点,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开放促进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开放促进工作应当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真抓实干、久久为功,以国内大循环促进对外开放,构建立足东北亚、对接俄罗斯、联通东南亚、辐射欧美非的开放合作网络。
第四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开放促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项目推进、关键要素保障等重大问题。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跟踪督促开放促进具体工作任务的落实,检查评估工作质效,分析查找工作短板,研究改进路径,总结推广成功案例。

第五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跟踪研究国际经贸规则与行业国际标准,系统学习国家关于开放工作的部署要求,领会国家层面制度设计和政策精神,借鉴其他城市实践经验,探究解决共性问题的创新思路和促进发展的制度先例,研究拟定本区域、本领域的具体政策措施。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相关政策向企业进行宣传和解读,加强与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反映企业发展需求,为企业争取上级指导支持,助力企业用好用足国家和省级层面制度措施,提升参与国际经贸的竞争力。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现有展会、行业论坛等经贸交流活动进行分析和甄别,有效利用优质对接平台,帮助企业进行国际经贸合作洽谈、开展海外业务,吸引全球优质资源落地合作。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托冰雪资源禀赋,培育哈尔滨国际冰雪节、哈尔滨国际冰雪经济博览会等特色品牌,推进企业在冰雪文化、冰雪旅游、冰雪运动、冰雪装备等领域开展国际经贸合作。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通过中国—俄罗斯博览会等国内国际大型展会平台推动企业加强对俄经贸洽谈,与俄罗斯企业、组织精准对接,开拓对俄贸易市场。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哈尔滨综合保税区、哈尔滨临空经济区(以下统称功能区)根据功能定位,研究相关支持政策及国际标准、规则,学习借鉴国内外成熟经验,在项目落地、集聚等方面围绕产业协作、平台联动、创新发展进行先行先试,重点在对俄贸易便利化、特色产业国际合作等领域形成发展规模和效益。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各功能区用足用好功能性政策,推动产业提档升级,围绕特色产业培育现有企业并精准吸引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等在功能区集聚,统筹产业链上下游资源要素,培育优势产业链,打造市场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发挥功能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各功能区为载体培育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对外贸易新业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提升仓储、物流、通关等服务水平。支持对外贸易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等新模式,拓展海外销售渠道,提升企业品牌出海能力。

第九条市人民政府持续巩固和深化友城关系,利用定期会晤等交流活动,进一步加强与国际友城在文化、体育、经贸等领域的友好往来与务实合作,实现更高水平互利共赢。
第十条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统筹侨务资源,依托“东亚文化之都”等国际文化交流平台,通过青少年研学互访、非遗技艺互鉴、民俗文化体验等活动推动语言文化、文艺创作等多元互动,促进民间国际人文交流。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挖掘“音乐之城”等城市品牌内涵,通过举办哈尔滨之夏音乐会等活动,吸引国外艺术团体参与互动,组织哈尔滨交响乐团、哈尔滨芭蕾舞团等院团赴有关国家进行交流演出,多维度展示城市形象,促进文化互鉴。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利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冰雪体育示范区等平台,通过冰球、冰壶、滑冰等竞技体育赛事和群众性冰雪娱乐体验活动,吸引国际体育组织、运动员及冰雪爱好者参与互动,推动冰雪体育国际交流。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发挥寒地医疗特色优势,深化与有关国家在寒地特色诊疗、中医药服务与康复保健等方面的交流协作,促进医疗健康领域务实合作。

第十一条深度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与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地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的互利合作,增强自身发展综合实力,提升城市对外开放能级。

深化深哈对口合作,加强两地项目、资本、人才、技术等方面交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合作机制落地实施,支持企业与深圳市龙头企业、领军企业等开展精准对接合作。

主动融入哈长城市群建设,推进健全与东北地区其他城市的常态化协调机制,加强在重点产业、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领域优势互补、务实合作,实现共同发展、一同出海。

第十二条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进口出口协调发展,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并重推进。优化货物贸易结构,提升旅游、教育、医疗等服务业开放水平与服务质量,针对俄罗斯等东北亚、东南亚、欧美等市场不同特点推行差异化合作模式,推动市场布局与合作方式多元化,提升国际贸易综合竞争力。
第十三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引进项目落地跨部门协调机制,健全引进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畅通实地考察、对接洽谈、签约落地、项目建设等服务渠道,为投资者和投资企业提供全流程服务。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外投资管理和海外利益保护,为赴境外投资企业提供投资合作指南、投资项目信息、国别行业发展信息和海外投资风险预警等服务。

第十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航空、铁路、公路等通道建设和升级,推动与省内外通道联通衔接,提升国际国内通达水平。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口岸查验、运输、仓储等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和升级,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口岸智能化改造,提升口岸通道功能。

第十五条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与俄罗斯、日韩、欧美等国外高等院校合作,通过合作办学、学科共建、联合培养、师生互访等形式,培养熟悉多门语种、国际法律及贸易规则,适配国际贸易、跨境投资、科技成果转化等重点领域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推动建立与开放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和配套实施办法,允许持有清单中境外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在本市执业,提升境外专业人才执业便利,吸引境外人才执业、创业。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引进人才居留、户籍、住房、就医、社保以及配偶随迁等配套措施,为引进人才提供全链条生活便利服务。

第十六条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仲裁机构加强与境外仲裁机构和有关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在境外设立业务机构,拓展国际仲裁业务,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能力。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仲裁机构加强涉外仲裁服务的宣传与推广,打造公平、高效、减轻当事人负担、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质仲裁服务品牌。

第十七条市、区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确定每年的开放促进工作监督专题,听取本级人民政府关于贸易便利、产业合作、人文交流等工作情况的报告,跟踪了解专项资金使用、重点项目进展等情况,加强对开放促进工作的监督。
第十八条本条例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