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三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政府相关部门参加的燃气管理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燃气发展、燃气安全以及燃气监督管理等重大问题。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