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六十八条有效本市建立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第三方评估机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并向社会公布。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时,应当邀请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等参加,充分听取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有关无障碍需求、使用感受等方面的意见。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