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8

In force

本市建立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第三方评估机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时,应当邀请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等参加,充分听取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有关无障碍需求、使用感受等方面的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