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信访条例/第八章 信访工作保障与监督第四十九条已废止信访工作应当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信访工作专门机构应当建立信访监督员制度。信访监督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工作人员、市民中聘请,在信访工作专门机构组织下对国家机关的信访工作进行监督。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