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已废止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统一受理信访事项的公开电话号码。建立方便信访人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提出信访事项以及查询办理情况的工作制度。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