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Repealed

信访工作应当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信访工作专门机构应当建立信访监督员制度。信访监督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工作人员、市民中聘请,在信访工作专门机构组织下对国家机关的信访工作进行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5,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