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舍河保护管理规定第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美舍河保护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美舍河保护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美舍河保护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美舍河的保护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辖区内美舍河保护管理的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