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第三章 控制和保护第二十五条有效村庄建设应当遵循提升生态价值、控制建设规模的原则,注重延续乡村风貌特色和乡村文化的保护传承,将新农村建设与都市农业、乡村旅游业发展相结合,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